
眼睛面相看性格:古籍互证与命例辨疑
考《神相全编》《相理衡真》论目为心之窗,列孟子、麻衣异说,辨五行目形与性格之应,参以命例,存疑待考。
大家好,我是青阳子,学习八字五年。
《神相全编·卷三·目为心之窗》云:「目者,心之窗也,神之户也。目正则心正,目邪则心邪。」此言目与心性相通,为面相看性格之枢要。然考诸古籍,论目之法,流派不一。麻衣道者《麻衣神相·目部》重目形,谓「目如凤鸾,必有文才;目如蛇鼠,心多奸诈」;而《相理衡真·卷四·目论》则重目神,云「目有神光,虽形恶而性善;目无神采,虽形美而性乖」。二说一重形,一重神,后世相家多合而用之。
孟子《离娄上》曰:「存乎人者,莫良于眸子。眸子不能掩其恶。胸中正,则眸子瞭焉;胸中不正,则眸子眊焉。」此以目之明暗察心之正邪,为儒家观人法。《大戴礼记·曾子立事》亦云:「目者,心之符也。」可证先秦已重目相。然《荀子·非相》则谓「相人,古之人无有也,学者不道也」,此又存异说。今案:目相看性格,当以目神为主,目形为辅,不可执一。
《神相全编·卷二·五行目形》分目为五行:目长而秀,黑白分明,为木目,主仁;目圆而亮,眼尾微垂,为金目,主义;目大而角分明,为火目,主礼;目短而厚,眼睑重,为土目,主信;目细而长,瞳子深,为水目,主智。然此说与《相理衡真》所载「目以神为主,形次之」略有出入。笔者按:五行目形可参,但不可拘泥。如木目者未必全仁,若目露凶光,则仁中带戾。
命例一:乾造,甲子年、丙寅月、戊辰日、甲寅时。目细长,瞳仁深黑,按水目论,主智。然其人中年经商,屡有失信之举。此目形与性行之矛盾,何解?《神相全编·卷五·目神》云:「目形虽善,神若昏浊,则性多反复。」此造目神昏而不聚,故形不能主。可见看目当以神为断。
命例二:坤造,乙丑年、辛巳月、丁酉日、辛亥时。目大而圆,眼尾上挑,火目兼金形。按《麻衣神相》火目主礼,金目主义,其人当刚正。然实际性情急躁,好争辩。考《相理衡真·卷四》云:「火目过露,则礼化为躁;金目过锐,则义变为刻。」此造目露而锐,故礼义之性偏为躁刻。此可见目形须结合目露程度。
又《月波洞中记·卷上·目》云:「目有三角,其性必毒;目有赤脉,其心多争。」此以目之形状、气色论性。然《玉管照神局·卷中》则谓「目有赤脉,主劳心,未必争」,二说不同。今案:赤脉若兼目眦红赤,多主心火旺,性急;若仅微赤,则主劳心,不可一概断为争。
目之动静亦关性格。《神相全编·卷三》云:「目动而速,性躁而浮;目静而缓,性沉而稳。」此与《相理衡真》「目静者心定,目动者心摇」相合。然《鬼谷子·相目篇》[待补]有「目动而视下,其心多诈」之说,则又细分动静之方向。此派异说,宜并存。
至于目之大小,《麻衣神相》谓「目大者性豪,目小者性吝」,而《相理衡真》则云「目大者多疏,目小者多密」,一主豪吝,一主疏密,角度不同。笔者按:目大者外向,目小者内敛,此性格倾向,非绝对善恶。
《人伦大统赋·目部》云:「目为监察官,欲得黑白分明,瞳子端正。」此以官位论目,与《神相全编》之五行目形又异。可见相目之法,代有增损。今之论眼睛面相看性格,当以目神为纲,参以目形、目色、目之动静,再合命局五行,方为周全。
存疑:目形与性格之应,古籍多载,然命例验证尚少。如木目主仁,然仁有真假;火目主礼,礼有诚伪。此中细辨,非数例可尽。且今人戴镜、整容,目形可变,而目神难改。故看目当以神为主,形为参考。此说未尽,待后考。
引用书目:《神相全编》《麻衣神相》《相理衡真》《月波洞中记》《玉管照神局》《人伦大统赋》《孟子》《大戴礼记》《荀子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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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:青阳子,学习八字五年,专注传统命理文化,爱钻研八字、紫微、风水等术数。本文由青阳子原创撰写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




